据《武汉晨报》7月23日报道,武汉市纪委将制定“禁酒令”,其中规定: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(招商引资活动及接待外宾、港澳台同胞或本市以外客人不在此限)。 笔者不明白招商引资活动与“午间饮酒”有什么必然联系。投资商关心的是当地的软硬环境,没听说过因为“招待不周”、“酒没喝好”导致招商引资失败的事;相反,笔者倒是看过不少“盛宴吓退投资商”的新闻。“接待外宾、港澳台同胞或本市以外客人”可以饮酒,那就意味着禁酒令的范围被大大缩小,只是限定在“接待本市客人时不准饮酒”。 短短的一句“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”后面,竟然附加上这么多“特殊情况”,“令箭”不变成“鸡毛”才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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